童靖,武汉大学法学学士,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合伙人,国家二级律师,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协刑事及民事专业委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2010年被河南省律协省直分会评为“十佳优秀指导律师” 。2006年受河南省律师协会的选派,赴广州、东莞、珠海及深圳等地进行深造学习;2007年8月获破产管理人资格;2009年5月参加司法部第34期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学习,并获取证书;2010年10月受河南省律师协会的选派,赴北京参加律师公司法业务技能培训学习;2011年4月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4年6月被聘为第四届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自1998年执业以来,童靖律师代理了300余起民商事案件,部分诉讼案件如: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存款纠纷案,铁道部中铁四局一公司与河南省人和道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与原阳县建设工程公司、中享(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公司与农行鲁山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美国SOLUTIA INC公司诉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郑州佰斯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润新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案,河南东方华宇实业有限公司与Arabian Petrochem ternational F. Z. C (中文译名:阿拉伯石化产品国际贸易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与湖南衡阳防水建材工业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 同时,童靖律师还曾担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东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民生医药有限公司、郑州天杰电子有限公司、郑州广厦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宝泰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站实业有限公司、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建设公司、郑州九丰包装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童靖律师还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如《刑事辩护视野下的量刑情节考量》(《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年02期)、《关于死刑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律思考》(载《决策探索》2006年9月)、《破产重整与和解中的法律实务》(载于2007年9月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商法律律师实务》一书)、《浅析侵害财产权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载于2009年11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一书)、《论新刑诉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获2013年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与人合作的《论未成年人地方立法的良性标准》获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三等奖。 传真:0371-65369621 E-mail:tongjing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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